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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真、熊俊律师为詹某某取保候审成功,法院最终宣判缓刑

来源:本站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8-30

吴真、熊俊律师为詹某某取保候审成功,法院最终宣判缓刑


2020年11月,敏讷所吴真、熊俊律师接受委托,代理了一起涉嫌妨害公务案件。

2020年10月,詹某某酒后滋扰路人,并导致将街坊李某某轻微伤。民警出警后,詹某某未听劝阻,和辅警发生了肢体冲突;后詹某某被查获归案。因詹某某的滋事情节尚未达到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承办检察官以詹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将其批准逮捕。2020年11月,詹某某被移送至武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综合全案情况,律师发现詹某某虽与辅警存在肢体冲突,但是情节并不严重。结合法律规定,承办律师向检察院提出了取保候审申请;然而,检察官认为詹某某未赔偿被害人损失,其引发的社会矛盾也尚未化解,遂驳回了申请。

为了消除因詹某某酒后所引起的社会矛盾,律师逐个联系案涉当事人以及受害人,并取得全部受害人的谅解。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再次向检察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表示对被害人的赔偿已经到位,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同时,律师向检察院特别说明,詹某某是武汉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其被羁押,公司的部分项目工程款没有结算,导致招用的农民工工资无法按时足额发放。检察院综合考虑案情和潜在的劳资风险,为了更妥善地处理好农民工节前工资发放问题,检察官决定依职权对詹某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官实地走访了詹某某居住的小区,向社区居委会、治安民警了解了相关情况。詹某某一贯表现良好,社会危险性不大,其经营的公司财务状况较好,有能力支付农民工的工资。鉴于詹某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此次酒后犯罪有一定的偶发性,其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引发的社会矛盾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化解。检察院最终同意依法对詹某某取保候审。在被取保候审后,詹某某及时联系项目部结算了工程款,并向招用的10名农民工足额支付了工资223000元。

“感谢检察官,让工人们能安心回家过个好年。被取保候审后,我第一时间联系了项目部结算工程款,并向招用的10名农民工足额支付了工资20余万元。”2021年2月8日,詹某某和二名农民工代表来到检察院,为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送上了锦旗。

在律师的充分说明和帮助下,詹某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2021年2月24日,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开庭公开审理了本案。律师认为按照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规定,本案应变更罪名为袭警罪,同时应在公诉机关原量刑建议基础上减轻处罚。审判法官认为涉及到新法适用的问题,建议休庭。

其后,本案依法转为普通程序,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3月16日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最终,法院认为詹某某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尽力消除其犯罪行为所致社会影响,并酌情采纳了辩护律师的相关意见。另一方面,法院结合本案具体事实情节,在适用新旧法律规定时,并无明显轻重差异,法院判决被告人詹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詹某某当庭表示接受判决结果,不上诉。

回顾整个案件辩护经过,无论是取保候审成功还是最终宣判缓刑,都离不开律师的不懈努力。一旦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为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据理力争,一直是我们的职业宗旨。即便第一次申请取保后生被驳回了,在案件有新情况时,仍旧锲而不舍的再次申请,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最终詹某某得以回家过年,并解决了其雇佣的农民工工资,取得了良好的案件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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