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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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敏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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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房地产法律服务


一、业务描述

建筑与房地产领域固有的高投资风险,使得其对法律服务具有很强的现实需求。敏讷律师团队曾参与过多家大型企业的房地产项目,为企业客户提供了从前期开发、项目运作、建设、销售到物业管理的全方位立体式专业法律服务,我们同时也关注个人客户在房屋确权、房屋买卖、租赁、继承、赠与过程中的法律需求。敏讷在建筑与房地产领域凸显出了较强的专业优势。


二、业务范围

(一)为购买新开楼盘商品房的购房人提供的法律服务

1、审查房地产开发商的资质;对商品房所在楼盘和待购商品房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进行调查,确保商品房产权来源合法、无法律负担;

2、审查、修改商品房认购书(定购书、认购合同)、预售合同、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并提供法律意见;

3、协助或者代理购房人与售楼部商谈合同内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4、协助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手续;

5、督促房地产开发商为购房人及时办理房产登记备案等手续;

6、房地产开发商在商品房价格、实际交付的商品房面积、商品房质量等方面存在违约或者逾期交房,代理购房人通过协商、诉讼、仲裁等方式,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7、协助购房人办理商品房验收及交接手续,发现及协助依法解决交房过程中的问题;

8、商品房的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遇到的需要律师帮助的其他法律问题。


(二)为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提供的法律服务

1、审查出卖人的房产手续是否齐全;调查房产是否存在共有及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确保房产产权明晰、合法、无法律负担;

2、通过中介公司买房的,审查中介公司的资质,查实中介公司有无代理出售拟交易房产的授权;代表购房人审查、修改与中介公司签订的代理合同;

3、审查、修改二手房认购书(定购书、认购合同)、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协助或者代理购房人与二手房出卖人、房屋中介公司商谈合同内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4、协助办理二手房抵押贷款手续;

5、监督二手房出卖人、房屋中介公司及时向购房人移交房产,协助购房人办理房产验收及交接手续,发现及协助依法解决交房过程中的问题;

6、督促二手房出卖人、房屋中介公司为购房人及时办理房产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7、针对二手房出售人、二手房买卖中介公司违约或者其他损害购房人利益的行为,代理购房人通过协商、诉讼、仲裁等方式,要求二手房出售人、二手房买卖中介公司承担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8、协助处理因房屋中介公司不正当收取佣金产生的纠纷;

9、二手房购房人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遇到的需要律师帮助的其他法律问题。


(三)为房屋所有人(业主)提供的法律服务

1、在房屋产权发生纠纷的情况下,协助当事人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对侵犯当事人房屋产权、使用权的行为,协助当事人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损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2、在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的情况下,协助房屋所有人办理房屋质量检测、房产损失鉴定,要求房产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协助处理商品房质量保修纠纷;

3、代为起草、审查房屋装修合同;通过协商、诉讼、仲裁等合法途径,代为处理房屋装修过程中因价格、质量、工期等方面产生的纠纷;

4、帮助分析、界定小区车位、小区共有部分的产权归属;处理有关小区车位、小区共有部分处分权的纠纷;对房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擅自买卖、出租小区车位、小区共有部分的行为,代理业主追究其侵权责任;

5、协助处理房产业主之间因日照、通风、排水、噪音等相邻关系产生的纠纷;

6、起草、审查房屋租赁合同,对承租人违反约定使用房屋的行为追究违约责任,对造成房屋损失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清收房屋租金;

7、协助办理房屋出卖手续,草拟、审查房屋出卖合同,处理房产出卖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8、代办房屋抵押手续,代理起草、审查房屋抵押合同,为办理房屋抵押提供法律意见,处理因房屋抵押引起的纠纷;

9、协助处理继承关系中的房屋纠纷;

10、协助处理物业收费纠纷、物业维修服务纠纷、社区公共环境维护纠纷、社区安全纠纷。


(四)为建筑施工公司、监理公司、勘察设计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

1、起草或者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设备安装合同、原材料采购合同、代建项目管理合同等合同文本和相关补充文件,并提供法律意见;

2、代为处理在签订和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过程中因工期、工程质量、工程款结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等引起的各种法律纠纷;

3、代为处理在签订和履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设备安装合同过程中因工作成果质量、费用结算等引起的各种法律纠纷;

4、代为处理在签订和履行原材料采购合同过程中因原材料质量、原材料价款结算等引起的各种法律纠纷;

5、为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工伤事故及由此引起的相关纠纷的处理提供法律意见,并可代理起诉、应诉;

6、代为处理因工程设计图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因设计方案缺陷引起的赔偿纠纷;

7、建筑工程领域的其他需要律师帮助的其他法律问题。


(五)代理清收建设工程款、设计费、监理费、勘察费、原材料货款及建设工程领域的其他欠款

债款清欠是我所的优势业务,我所律师在债款清欠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所可提供多种服务方案:

1、全风险清欠,我所承担全部费用,采取“先办案后收费、不实现回款不收费”的办法,免除客户回款无把握,还要继续花钱的忧虑,把客户风险最小化。(相关业务介绍见我所主页“全风险清收欠款”);

2、按比例预收律师费,按照欠款总数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用,客户承担诉讼费用和差旅费;

3、固定收费方式+风险代理方式,先按照欠款总数收取一定的律师费,待回款后,再收取一定比例的的律师费用。


(六)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提供法律服务

1、代为处理在签订和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法律纠纷。

(七)为房产开发商提供的法律服务

1、房产开发项目提供从项目立项直到房产销售、房产交付的全过程法律顾问服务;

2、协助当事人办理征地手续;起草、审核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相关合同;

3、协助当事人制定拆迁方案;草拟、审核委托拆迁协议、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处理拆迁纠纷;

4、协助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设备安装合同、原材料采购合同等各类合同的招投标,起草、审查招投标文件,为招标投标提供法律意见;

5、代为起草、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设备安装合同、原材料采购合同等各类合同;

6、协助处理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合同、勘察合同、监理合同、设备安装合同、原材料采购合同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因质量、工期、安全事故、侵权等发生的法律纠纷;

7、协助处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款结算,处理竣工验收、工程款结算过程中发生的法律纠纷;

8、协助房产开发商拟订、审核认购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等商品房买卖的文书,为商品房提供法律意见;

9、协助处理商品房买卖过程中与购房人发生的争议;

10、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纠纷。


(八)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

1、担任物业公司的法律顾问;

2、协助物业公司参与招投标;

3、草拟或审查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文件;

4、为物业公司清收物业费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物业公司通过发送律师催收函、申请支付令、诉讼或其他合法方式收取物业费;

5、代为处理物业管理合同执行过程中与业主、业主委员会或房产开发商之间发生的纠纷,要求业主或房产开发商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的义务,对造成物业公司损失的,要求业主或房产开发商予以赔偿;

6、代为处理与业主委员会因代收水费、电费、供暖费等费用发生的纠纷;

7、代为处理小区安全纠纷,办理因安全事故导致的索赔案件;

8、代为处理因设备养护和保修等物业维护维修行为导致的侵权纠纷案件;

9、代为处理车辆保管纠纷,界定保管期间车辆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的责任,为索赔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代理诉讼;

10、代为处理社区公共环境维护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因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等引起的纠纷;

11、代为处理因更换物业公司而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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