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敏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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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服务
一、 业务描述
婚姻家庭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处理此类案件不仅要尊重伦理道德和生活习俗,而且还要保护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我们针对婚姻家庭关系的特殊性,对相关法律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承办过多起复杂的离婚、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等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同时我们拥有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 业务范围
(一)婚姻方面的法律事务
1、代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办理婚前财产见证,起草、审查有关婚前财产公证、见证的协议,分析、界定婚前财产的权属;
2、代理离婚前诉讼策划服务,包括帮助委托方界定其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为离婚诉讼作好证据保全,避免委托方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3、代理离婚案件原告一方起诉,代理完成起草法律文书、调查取证、法院立案、出庭应诉、协商调解以及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等诉讼行为;
4、离婚时对财产没有分割或者分割后发现对方有隐匿财产的,代理一方(代理原告)向法院提起分割财产的诉讼;若一方向法院提起分割财产的诉讼,我们可作为另一方(被告)的代理人出庭应诉;
5、代理离婚案件被告一方的一审、二审案件应诉,必要时代为提出反诉,尤其是在离婚争议较大时,可运用一切诉讼手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6、代理当事人妥善解决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问题,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财产权利。
(二)家庭方面的法律事务
1、子女或其他有赡养义务的人未及时足额支付赡养费、未尽赡养义务时,我们可为老年人代为追索赡养费,必要时提起诉讼解决;
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尽抚养义务、不支付抚养费时,我们可代为追索抚养费,必要时提起诉讼解决;
3、代理维持或解除收养关系的调解或者诉讼法律事务。
(三)遗产继承方面的法律事务
1、代书遗嘱,代办遗嘱公证,办理遗嘱见证;
2、为立遗嘱人提供法律咨询;
3、担任遗产管理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遗嘱妥善保管遗产,依法追收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或者财产权益(如股权等);
4、担任遗产分配的执行人,清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认定继承权、界定遗产、确定继承财产的份额,按照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公平公正地分配遗产;
5、担任继承纠纷一审、二审案件的代理人,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财产权利。
(四)与婚姻、家庭、继承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1、为当事人起草、审查婚姻家庭继承方面涉及身份关系、财产关系的协议。包括婚前财产公证(见证)协议、离婚协议、子女抚养权归属协议、财产分割协议、遗嘱遗赠抚养协议、赡养协议等;
2、代理当事人选择合法的公证机构办理婚姻家庭继承方面的各种公证。包括婚前财产公证、婚后财产公证、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遗嘱公证、遗赠抚养协议公证以及其他有关婚姻家庭继承的文书、财产、行为公证;
3、办理律师见证,律师见证与公证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所办理律师见证范围与上述第2项代办公证的业务范围相同;
4、代为办理有关收养方面的法律手续;
5、代理已亡故人员的近亲属维护亡故亲属的荣誉、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