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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出租自已房屋对应的外墙面违法吗

来源:本站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0-7-15

出租自已房屋对应的外墙面违法吗

 

[案例]   李军住某小区三楼,该小区一、二楼由建设银行承租,2007年11月建设银行与李军签订合同,约定建设银行利用李军房屋对应的临街外墙面挂上建设银行的招牌,每年支付租金5万元,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银行按约支付了租金,并挂上牌匾。后小区业主委员会知道了此事,要求李军将租金交给业委会,李军不同意,李军认为出租自家外墙面,所得收益当然应归自己所有。业委会认为,小区的外墙面属全体业主区分所有,在上面做广告,其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双方无法协商,业委会将李军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建设银行的广告利用李军的外墙面,没有利用其他业主的外墙面,所以其他业主无权取得该笔收益。如果其他业主取得该笔收益,对李军不公平。于是判决驳回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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